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研究生培养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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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学院简介
学院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锚定国家“双碳”战略目标,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和节能环保新兴产业重大需求,着力在低碳能源开发和节能减排领域开展项目研究和重大科研平台建设,致力于培养新能源研发、能源清洁利用、环境综合治理等领域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学院建有“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一级学科博士、硕士授权点,以及“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入选“辽宁省优势特色学科”。学院设有新能源科学与工程、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环境工程3个本科专业,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专业分别为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专业为辽宁省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
二 导师团队介绍
学院拥有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研究生导师队伍,其中博士生导师8人,硕士生导师36人(含外聘)、企业导师30人。拥有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3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人,“辽宁杰出科技工作者”、辽宁“最美科技工作者”、“兴辽英才计划”领军和青年拔尖人才等10人,辽宁省优秀研究生导师、辽宁省优秀硕士论文指导教师、沈阳市高校优秀研究生导师、辽宁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培养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16人次。拥有2个省高校创新团队、1个省“兴辽英才计划”高水平创新团队、1个辽宁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和1个辽宁省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
三 平台介绍
学院拥有4个省部级科研平台:辽宁省清洁能源重点实验室、辽宁省环境增值能源技术及装备协同创新中心、辽宁省可持续能源创新科技平台和辽宁省燃气轮机清洁燃烧与运维工程中心。承担国际合作、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100余项,其中包括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联合基金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技专项/863/973/科技支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子课题及欧盟第七框架项目等,获得国家及省、市科技奖励14项。建有辽宁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辽宁省低碳能源学术创新中心等省级研究生实践基地和平台3个。
四 培养特色与成效
❖立足学术学位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与评价,以大团队、大平台、大项目支撑高质量研究生培养,打造了“学科-平台-项目-团队”协同育人模式。近五届毕业生平均就业率98.4%,超过70%毕业生进入国企、央企及国内外著名大学或研究所继续深造。获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
❖建有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覆盖研究生培养全周期。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术新星奖学金、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等,受奖助面达到研究生的90%。
❖突出产学研融合,强化创新能力与国际化视野培养。与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吴仲华班”)、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辽宁省能源研究所、西安交通大学、中电投东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省林业科学院等国内十余家单位开展硕士生“校校”“校所”“校企”联合培养,并与德国、英国、意大利、克罗地亚等多国开展中外双导师联合培养,充分利用双方优质资源,共同培养本学科领域高水平创新型人才。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
研究生调剂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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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相关要求和能源与环境学院实际情况,现公布能源与环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公告。
一 调剂时间
请于2025年4月8日00:00—12:00期间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二 调剂专业(类别)
1.080700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全日制)
2.085700资源与环境(全日制)
3.085800能源动力(全日制)(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三 调剂复试方式
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网络远程复试平台,使用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平台。
四 调剂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符合国家分数线要求,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调剂要求。
2.报考的第一志愿学科(类别)、专业方向应与调入的学科(类别)、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应与所调入的学科专业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不区分数学一和数学二,英语一和英语二),自命题考试科目(即初试专业课)相同或相近。接收调剂专业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要求见表1。
表1 接收调剂专业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要求

3.本科专业为环境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储能科学与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环境科学、生物工程、环保设备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能源化学工程、化学工程、给水排水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等相同或相近专业。
4.在本专业调剂开放时间内填报志愿的考生,同一批次按照初试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不考虑初试考试科目的差异),接受且确认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送的复试通知后方可参加复试。
5.调剂考生参加复试的比例:采取差额形式,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人数为该学科名额的120%-150%。
五 调剂程序
调剂网12点关闭后,16:00学院将与拟调剂考生进行联系确认,并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给拟定复试的调剂考生发布复试通知,考生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接收复试通知后方可参加复试。具体复试要求详见《能源与环境学院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流程与注意事项》。
六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89728632,18040034662(李老师)
邮 箱:450055129@qq.com
本公告由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负责解释。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