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推免生接收工作,健全和完善硕博研究生招生多元录取机制,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实施细则制定、资格审查、复试通知、复试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等相关工作。
二、接收专业
(一)硕士研究生:
学术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00)
专业型:资源与环境(085700环境工程方向)
能源动力(085800)
(二)直博生: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00能源环境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方向)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身心健康,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获得当年(2027年)推免生资格;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五)申请专业应与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六)外国语语种为英语。
四、申请材料
考生应提供申请材料的原件扫描件1份(PDF,1个文件,不超过20MB),报名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zhuyiming16@email.sau.edu.cn。纸质版原件在面试时提供。
(一)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所需提交材料如下:
(1)《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7年推免生招生申请表》(附件1)、《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7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一式两份;
(2)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1份;
(3)国家英语四级、六级水平考试、国家英语等级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1份;
(4)申请人推荐学校推荐的免试资格证明信(加盖教务部门公章)1份;
(5)其他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材料复印件各1份。
(二)申请直博生所需提交材料如下:
(1)《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7年推免生招生申请表》(附件1)、《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7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一式两份;
(2)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1份;
(3)国家英语四级、六级水平考试、国家英语等级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1份;
(4)申请人推荐学校推荐的免试资格证明信(加盖教务部门公章)1份;
(5)其他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材料复印件各1份。
(6)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本人自述(限1000字以内)1份。
(7)专家推荐信2份,推荐专家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的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应回避拟报考导师)。
(8)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见附件3)
五、接收程序
(一)网上报名。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以系统最终开放时间为准)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注册个人信息,查询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
(二)资格审查与材料审核。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推免生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组建材料审核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客观独立打分,对考生本科阶段高水平科研成果、竞赛奖项展开复核形成材料审核成绩。
(三)确认复试通知。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
(四)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采用面试方式,以线下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以复试通知为准)。学院组建面试专家组,严格落实“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面试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面试试题”工作机制,强化过程监管,保障考核公平公正。每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面试专家组应根据评分要求现场独立评分,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五)评分说明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作为录取首要依据,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学院通过档案审查、谈话问询、背景情况核验方式开展考核,重点考察考生政治立场、思想品行、遵纪守法、学术诚信情况。
综合考核成绩计算办法:综合考核成绩(100分满分)=材料审核成绩(满分60分)+面试成绩(满分40分)(结果保留2位小数)。综合考核成绩60分合格,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六)确定拟录取名单。能源与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按面试成绩、材料审核成绩排序),并将考核相关材料及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七)拟录取通知。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后,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接受确认待录取通知。一经确认,不得放弃,逾期不确认待录取通知的即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八)拟录取名单公示。研究生院公示接受待录取通知的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期间如有变动,另行公示7日并对变动内容做出说明。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上报拟录取数据信息,并组织考生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六、其他
1. 已被接收的推免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不得再报考其他学校,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
2. 取得拟录取资格后,如有《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中第十八条情况之一,取消拟录取资格。
3. 本实施细则由能源与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解释。未尽事项,按《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及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七、咨询及监督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朱老师(024-89728632)
学院监督电话:纪委办公室(024-89723734)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