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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启动

时间:2026-07-16 来源:能源与环境学院 阅读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认定,是落实学生资助政策、保障帮扶工作落地的基础环节。为规范做好下一学年资助工作,根据上级部署及学校相关规定,现启动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请全体同学知悉。

1.认定范围

  我校在籍在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含2026级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2.集中认定时间

预申请时间:2026年7月20日-8月20日,具体认定时间由各学院另行通知。有申报需求的学生请主动联系学院、辅导员老师咨询,严格遵照学院规定时限提交申请材料。

3.申报材料及填报要求

  申请学生须规范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表格领取、填写注意事项请咨询学院及辅导员老师。申报信息须客观、真实准确,严禁虚报、瞒报、伪造材料。如发现恶意虚假申报,将取消认定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将依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认定程序

  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年级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学院认定工作组审定→学校资助中心复核→学院公示→建档备案。

5.权利与义务

① 经认定备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政策申请认定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相关的奖助学金、困难补助、社会资助,同时享有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录用资格。

②心怀感恩,自立自强,潜心专研学业,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公益劳动与志愿服务,勤学奋进,立志成才回报国家与社会。

③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保持简朴生活作风,自觉抵制奢侈攀比浪费。

6.特别提醒

学生申请时无需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家庭困难证明。但特殊群体学生,如脱贫家庭、防返贫致贫家庭、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特困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等,可提交由相关部门核发的扶贫卡、低保证、儿童福利证、残疾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作为佐证。

在认定过程中如有投诉或建议,可向学院认定工作组或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馈。

7.学校资助咨询地点及电话

邮箱:shxsczz@163.com

地址:大学生活动中心414室

电话:024-89723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