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与环境学院学生寝室管理条例
为保证学生寝室的整洁、卫生、文明、有序,为学生创造良好的生活、学习与休息的场所,督促大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加强大学生精神文明建设,能源与环境学院特制定学生寝室管理条例,希望全体学生自觉遵守、执行以共同创造优美舒适的环境。
此管理条例遵从沈航大学生手册,检查考核结果记入行为规范档案,与评奖评优,助学金申领等直接挂钩,是学生寝室卫生简明扼要的规范建设要求,是衡量、检查、评比学生寝室卫生的标准和依据。
第一条:学生寝室卫生包括学生个人以及寝室长要求、学生寝室内卫生、宿舍安全管理三个方面
第二条:学生个人以及寝室长要求
个人要求:
1、保持正常合理的生活规律、早睡早起,积极锻炼身体。
2、经常洗澡、理发,及时更换衣服、床单、枕巾等物品。
寝室长要求:
1、在辅导员及宿舍长管理委员指导下全面负责宿舍事务,及时汇报宿舍有关情况;
2、在就寝前应检查宿舍有无人员未到就寝,维持就寝纪律;
3、负责锁好宿舍门,监督检查本宿舍的卫生、物品摆放;
4、应认真负责落实宿舍管理制度。
第三条:学生寝室内卫生要求
寝室内力求美观大方,生活用具摆放规范、整洁、有序。具体如下:
床面:被子叠放整齐,枕头置于被子内侧,床单干净整洁并铺平无褶皱;大一要求必须有被蒙。
地面:干净清洁无杂物,扫除用品等放在门后,每天早晨和中午离开寝室前将地面清理干净并将垃圾桶清空。
桌面:桌面保持干净,物品摆放整齐,凳子置于桌下;桌子必须摆齐在一条线上。
窗台:窗台保持整洁,暖瓶整齐排列,少放杂物。
书架:书架内书本书脊外露、按照大小顺序依次排列,物品摆放整齐、美观。
鞋 :鞋子尽量放在鞋架和床底柜里,鞋跟朝外整齐摆放,地面上的鞋摆放整齐。
箱包:箱包置于衣柜上整齐摆放,尽量用自己行李箱和衣柜存放物品,尽量不用被品包存放物品,不许放在地面导致杂乱无章。
网线:网线只准贴着墙面连接,不准悬挂空中或从地面经过。
室内:寝室无人时必须断开所有电源,寝室内不准有烟灰缸,禁止使用违章电器。
空气:经常开窗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清新。
第四条:宿舍安全管理方面
1、监督并通知各宿舍成员,寝室内不得随意私拉电线,乱接电灯,不得使用“热得快”、取暖器、电炉等违章电器;
2、监督各宿舍内不得擅自点蜡烛,焚烧废纸,确保每位成员的安全;
3、提醒各宿舍人员要自觉爱护公共财产,宿舍内的学校财产如有自然破损,应及时申请报修;
第五条:卫生值日制度
1、每个寝室实行轮流值日制度,值日生负责每日寝室卫生打扫。
2、寝室内卫生由全体成员共同负责,每周进行一次卫生大清扫。
3、寝室内没有值日表,若寝室在卫生方面有问题则全寝扣分;如果有值日表,则只扣当天值日生。
4、寝室值日表要求标好每天值日生的姓名,床位号,并标注出寝室长。
第六条:寝室卫生检查寝室卫生采取日常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1、日常检查:生服部带领学生会干部进行常规检查。
2、抽查:学校保卫处、学生处、学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不定
期不定时对寝室进行抽查。
第七条:奖惩制度:
1、每月初算起,扣满20分时楼下公示预警。
2、每天统计当天扣分值并在负责人群内公示,如有异议及时向生服部反映。
3、凡每月扣分达到40分或40分以上者,直接取消本学期一切评奖评优资格,并给予院级警告处分,记入本人行为规范档案,对屡教不改者直接将处分装入该生毕业生档案。
4、寝室一经发现违禁电器和烟头,立刻通知辅导员老师并通报批评。
5、每次抽查整体特别优秀的寝室进行记录,每月记录最多的寝室获得“卫生优秀寝室” 称号及相应合适的奖学金评比加分。
6、每月所有奖惩情况都将在微信平台或楼下大厅公示上发表,供大家查阅。
7、学生寝室卫生检查结果作为评价优秀班级及个人的标准之一。
8、凡学生寝室卫生每月检查结果中有一半学生不合格,该寝室为不合格的寝室,累计两个月不合格的寝室,取消其全部成员本学期评优资格。
9、对于学生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寝室累计达到两个月不合格的,正式党员党内批评教育,预备党员延期转正,发展对象不予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取消积极分子资格,不予继续培养。
10、对于在寝室卫生检查中要求不严格、表现不积极的班级给予全院通报,取消该班学期评优资格。
11、对于在各级检查中不讲礼貌,出言不逊,不积极配合,拒检的寝室或者个人,学院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不同处分。
第八条:早查寝细则
查寝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7:40,查寝人员为学生会所有部门副部长,执行轮流负责制度。
扣分细则:
1.寝室检查要求满分100分
2.一张床铺不合格减10分
3.一人不叠被减10分
4.地面不干净减5分,
5.窗台有灰尘减5分
6.门框有灰尘减5分
7.摆放没有按要求减5分
8.充电设备寝室无人期间设断电减15分
9.有违章用电设备减20分
10.垃圾桶垃圾没及时倒掉减5分
11.女寝有挂床帘没拉开的减5分
12.桌面整齐无灰尘不合格减5分
13.晾晒干的衣服不及时收起的减5分
希望同学们能够养成良好的习惯,做一名合格的,品学兼优的大学生!!!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能源与环境学院所有!
能源与环境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