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培养方案
学科、专业名称:环境工程(专业硕士) 学科代码:085229
根据教育部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的环境工程领域硕士专业学位标准以及国家和地方在环境工程领域的特殊需求,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及学科和专业的特点,制定本培养方案。
学科、专业简介
环境工程(专业型) 硕士学位属于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下设的一个二级学科。它是一门综合应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原理和工程技术手段协调环境与发展,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的新兴的综合性、边缘性学科。涉及大气、陆地、海洋及淡水水体,其研究内容包括自然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环境污染防治、环境质量评价、环境规划与管理以及系统过程控制等,它的主要任务是研究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的理论、技术原理和工程措施,对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社会、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我校的环境工程专业的研究主要是依托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清洁能源与环境工程研究所、辽宁省清洁能源重点实验室以及辽宁省能源环境分析测试中心作为研究平台,本着围绕学院学科规划,服务学科建设的目的,结合我院在航空、动力和环境等学科基础建设有我院特色的环境工程学科。本着培养具备环境专业知识和较强工程实践能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办学理念。
目前学院关于环境工程学科的研究条件基本成熟,具有实力雄厚的科研实验基地,如环境工程实验室与分析测试中心、省虚拟仿真实验室等,有较多的教授、副教授参加与环境工程学科相关的研究,且多人具有博士学位,并且已经取得了许多研究成果,所开设的研究方向符合环境工程的研究领域,包括固废管理与循环经济、环境增值能源、航空与环境工程(无人机遥感、监测)、水处理技术与资源化及空气污染控制工程领域等工作。本学科先后完成或正在进行的项目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大专项、国家科技支撑项目、国家重点专项子课题、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辽宁省教育厅项目以及环境企事业单位合作项目等。
一、培养目标
环境工程专业培养目标为新兴的环保产业和环保部门培养和输送高级人才,培养从事于环境污染控制、监测、评价、规划与管理等方面的工程设计、科学研究与管理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培养能源利用过程中污染物的控制技术研究的人才,培养新能源与清洁能源利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的技术人才;本专业的特色是以培养固体废弃物处理技术人才为主,重视固体废物处理与循环经济、环境增值能源和航空与环境工程领域的研究,注重学科之间的交叉结合,同时积极开展多方位合作,拓宽培养口径,锻炼学生的动手能力以及分析问你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具体要求是: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风严谨,身心健康。
2. 掌握较坚实的环境工程领域基本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技术手段;了解环境工程领域的进展、动向和发展前沿,治学态度严谨,理论联系实际,具有独立从事环境工程领域技术装备开发和科技创新的能力、工程应用、项目设计和运行管理的能力。
3. 能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学科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听说写作能力。
二、主要研究方向:
1、固废处理与循环经济
2、环境增值能源
3、航空与环境工程
4、水处理技术与资源化
5、空气污染控制工程
6、环境规划与管理
三、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0年。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所修学分总和应不少于32学分,其中学位课为不少于17学分,非学位课不少于7学分,科研实践学分为8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为一年,社会实践和论文工作时间为1.5年。
四、培养方式
1. 硕士研究生培养以课程学习与实验及实践研究并重。硕士研究生培养采取导师负责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导师是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每个硕士研究生导师组要由2-3人组成,配合导师,充分发挥其集体培养优势。
2.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以导师意见为主,也要征求研究生本人意见。
3. 论文工作实行校、企双导师联合指导方式,由工程硕士校内导师与企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校外指导教师)联合指导。
4. 部分研究生可以在导师的同意下到本学科研究方向的合作基地进行实地实习或者进行课题研究;鼓励学生到相关的企事业研究单位开展研究。
5. 有计划地聘请国内外专家来我院授课并指导研究生,或派出硕士研究生到其他名牌高校或科研院所修读部分课程。提倡与国内外著名高校和科研院所互相承认学分,联合培养研究生。
6. 学位论文的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实际工程背景。
五、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
1、课程设置
研究生的课程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两类。
(1) 学位课程
学位课程是研究生要获得本专业硕士学位所必修的课程,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第一外国语课,工程数学类,基础理论课,专业课。
(2) 非学位课程
非学位课程是对研究生知识的进一步拓宽和加深,可以充分地体现导师的研究特色和学术专长。设课要有一定的先进性,确保能把研究生带到本学科的前沿。
2、学分要求
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所修学分的总和应不少于32学分。其中学位课为不少于17学分,非学位课应在7-8学分之间;科研实践学分为8学分。一般以16个学时为1学分
课程体系框架如下:
(1)学位课(17学分)
①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3学分)
序号 |
课程名称 |
课程 类别 |
学时 |
学分 |
备注 |
1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学位课 |
32 |
2 |
全部硕士研究生 |
2 |
自然辩证法概论 |
学位课 |
16 |
1 |
工学类 |
②第一外国语(2学分)
序号 |
课程名称 |
课程 类别 |
学时 |
学分 |
备注 |
1 |
第一外国语(英语写作) |
学位课 |
16 |
1 |
全部硕士研究生 |
2 |
第一外国语(英语口语) |
学位课 |
16 |
1 |
全部硕士研究生 |
③基础理论课(工程数学类) (5-6学分)
序号 |
课程名称 |
课程 类别 |
学时 |
学分 |
备注 |
1 |
数值分析 |
学位课 |
48 |
3 |
工学类 (四选二) |
2 |
实验设计与数据分析 |
学位课 |
32 |
2 |
3 |
数理统计 |
学位课 |
48 |
3 |
4 |
矩阵理论 |
学位课 |
48 |
3 |
④工程伦理(1学分)
⑤专业基础课(6学分)
(2)非学位课(7-8学分)
非学位课是指能使研究生拓展知识面或加深某方面知识而开设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课程,应结合本学科主要研究方向或本领域学术前沿设置。非学位课可采用教师讲授为主,教师辅导研究生进行研讨为辅的方法进行学习。
研究生就业与创业指导(16学时,1学分)是根据国家相关文件开设的课程,每个全日制非定向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参加学习,通过考试后获得相应学分。
(3)实践环节及学术活动(8学分)
实践教学是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环节,包括实践训练和学术报告等形式。鼓励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到企事业生产单位实习,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1年的实践训练。实践训练教学要依托校企联合实践基地、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合作单位以及导师的研究开发工作来完成。
为要确保实践训练质量和效果,需要对实践训练实行质量监控和过程管理,并组织实施考核。要求研究生提交实践学习计划,撰写实践学习总结报告。实践结束后应组织研究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汇报交流。二级学院(部)组织专人负责研究生实践环节。实践环节完成后,由负责教师考查并填写《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实践环节考核表》写出评语考核合格后,计入总学分。
同时,研究生在读期间(第一学期除外)每年必须参加至少四次的学术活动,并上报《学术报告与讲座登记表》,不计入总学分。
(4)自选课程和补修课程(不计学分)
①自选课程
研究生可根据学位论文选题或个人学习计划的需要选修若干门课程。确定自选课程必须征得导师的同意。自选课程列入学生个人培养计划,只记学时和成绩,不计学分。
②补修课程
对缺少本学科本科层次专业基础的硕士研究生,一般应在导师指导下确定2-3门本学科的本科生主干课程作为补修课程。补修课程列入学生个人培养计划,只记学时和成绩,不计学分。
(六)科学研究及学位论文要求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
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包括:文献阅读、调研、论文选题、开题报告、实践研究(或工程设计与实施、技术改造与开发等)、中期检查、论文评阅和答辩等环节。学位论文须在双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为确保论文质量,要求做到:
1、题目确定
学位论文的选题一般应结合本学科的研究方向或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与应用价值。学位论文可以是一个完整工程技术项目的设计或课题研究,可以是攻关或技术改造专题,可以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学生入学后1个月内,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及时确定研究方向、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并将材料及时存档。一般应于第2学期结束前或第3学期初提交选题报告与论文工作计划,并作开题报告。
2、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的内容应包括:课题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现状分析、研究目标、研究内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方案极其可行性研究、课题的创新性、计划进度、与其进展和预期成果、与本课题有关的工作积累、已有的研究工作成绩、为完成课题已具备和所需的条件和经费等。对开题报告的主要要求为:开题报告字数应在5000字左右;阅读的主要参考文献应在20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献应不少于三分之一。开题报告应在本学科范围内公开进行,由学科负责人任组长,本学科研究生指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对开题报告的论证。
3、中期检查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中期检查一般应于研究生入学后的第四学期末之前(即开题后一学期)完成。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为: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进度进行;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及结果;目前存在的或预期可能会出现的问题;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
4、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的第六学期末进行。硕士研究生在申请答辩前,必须修满应修学分,且达到《关于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的要求。硕士研究生一般在正式答辩20天之前,必须向本学科的学位分委员会和研究生部提交正式论文。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应按照《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进行。
(七)考核与成绩管理
研究生课程按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类。考试课程必须要有试卷,考试方式采用开卷或闭卷的方式,成绩采用百分制,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上者为合格;考查课程可采用笔试、课程论文、读书报告、研究报告等形式进行考核,成绩记五级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为了微机登录方便,五级分制可换算成百分制登录,依次为:优秀=95;良好=85;中等=75;及格=65;不及格=55。
学位课程必须进行考试,非学位课程一般为考试或考查。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大纲的要求、确定考核方式。
未经批准,研究生不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活动,缺课1/4及以上者,不能参加相关课程的考核。
(八)补修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要求及课程目录
对跨一级学科考入的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确定1-3门本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作为补修课程。补修课程不计学分,考试成绩如实记载。
(九)论文评审与答辩
论文的评审与答辩按照《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手册》及相关文件的要求执行。
(十)毕业及学位授予
1、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则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根据《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工作细则》,授予硕士学位。
2、研究生提前毕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修完培养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和学分。
(2)学位论文完成。
(3)取得一定研究成果,具体参照《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和《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关于论文发表要求的说明》执行。
(4)办理提前毕业和答辩的相关审批手续:填报有关审批材料,经本人申请,导师推荐,学科组及系、部初审,研究生学院批准。
本培养方案从二零一八级起开始执行。
能源与环境学院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表
学科名称(专业代码):环境工程(085229)
课程 类别 |
课程 编号 |
课 程 名 称 |
学 分 |
课内学时 |
考核方式 |
开课学期 |
备注 |
一 |
二 |
三 |
四 |
学 位 课 |
公 共 课 |
Y2198001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2 |
32 |
考试 |
★ |
|
|
|
不 少 于 17 学 分 |
Y2198010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1 |
16 |
考试 |
★ |
|
|
|
Y2198002 |
自然辩证法概论 |
1 |
16 |
考试 |
★ |
|
|
|
Y2198004 |
第一外国语(英语写作) |
1 |
16 |
考试 |
★ |
|
|
|
Y2198003 |
第一外国语(英语口语) |
1 |
16 |
考试 |
★ |
|
|
|
Y2198007 |
数值分析 |
3 |
48 |
考试 |
★ |
|
|
|
Y2198008 |
数理统计 |
3 |
48 |
考试 |
★ |
|
|
|
Y2198009 |
矩阵理论 |
3 |
48 |
考试 |
★ |
|
|
|
Y2213001 |
实验设计与数据分析 |
2 |
32 |
考查 |
|
★ |
|
|
Y2198016 |
工程伦理 |
1 |
16 |
考试 |
|
★ |
|
|
专业 基础 课 |
Y2104052 |
高等环境化学 |
2 |
32 |
考试 |
★ |
|
|
|
Y2213007 |
化学反应动力学 |
2 |
32 |
考试 |
★ |
|
|
|
Y2104034 |
环境工程技术进展 |
2 |
32 |
考试 |
★ |
|
|
|
非学位课 |
必修课 |
Y2198013 |
研究生就业与创业指导 |
1 |
16 |
考试 |
|
★ |
|
|
不 少 于 7学分 |
Y2204070 |
固废管理与循环经济 |
2 |
32 |
考查 |
|
★ |
|
|
Y2104049 |
能源与环境前沿 |
2 |
32 |
考查 |
★ |
|
|
|
选修课 |
Y2204063 |
高等水处理工程 |
2 |
32 |
考查 |
★ |
|
|
|
Y2213013 |
科技论文写作 |
2 |
32 |
考查 |
★ |
|
|
|
Y2204056 |
清洁能源技术 |
2 |
32 |
考查 |
|
★ |
|
|
Y2213004 |
环境信息技术 |
2 |
32 |
考查 |
|
★ |
|
|
Y2204053 |
环境健康与安全导论 |
2 |
32 |
考查 |
★ |
|
|
|
Y2204065 |
遥感与数字图像处理 |
2 |
32 |
考查 |
|
★ |
|
|
Y2213012 |
废物能源化工艺 |
2 |
32 |
考查 |
|
★ |
|
|
|
|
|
|
|
|
|
|
|
自选课程和补修课程 |
|
由导师指定的本科课程 |
|
|
|
★ |
★ |
|
|
不计入总学分 |
实践环节 |
教学科研实践 |
8 |
|
|
★ |
★ |
★ |
★ |
8 |
学术活动(至少参加4次) |
|
|
|
★ |
★ |
★ |
★ |
|
修课总门数 |
|
总学分32 |
|
非课堂教学学分数 |
|
|
|
|
|
|
|
|
|
|
|
|
|
|
本表一式三份,由所在院系、学科组、和研究生部分存。
学科负责人签字: 二级院系主管领导签字:
所在院系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